廣告是把某種信念從廣告發行者溉輸到讀者的手法。在廣告界中,信念的真偽並不是考慮因素(以不涉及法律問題為準),能把信念帶出來就是一個好廣告。
最近幾年,不知是我們要求越來越高還是廣告經費越來越緊張,我們看到的廣告大都乏善足陳。最常見的,也是最令人沒興趣看的是利用同音字「食字」的廣告。本來,利用同音異義來吸引注意是一種挺高明也有趣的手法,但近年已變成為食字而食字了。
最近看到的,可以稱為「劣」的食字廣告是priceline 這一個。廣告的重點是利用「看多」跟「本當」同音做出來的效果。可惜的是,這兩個詞在廣東話是完全不同音的,所謂同音是前者的廣東話跟後者的日語發音而已...
此外,無論在中文或是日語裡都不怎麼會單用「看多」這兩個字組成一個詞。我想沒多少人會在看到這兩個字後想起日語的「本當」,廣告商大概也有這顧慮,所以特地在旁邊解釋這兩個詞在日語是同音,也順道解釋了「本當」的意思。
食字就是要讓觀眾在看到字後第一時間產生幾個不同的解釋,引起觀眾的好奇心從而加深產品在觀眾心中的印象。使用受眾不熟識的素材再加解說是不及格的。這的確也能加深觀眾的印象,但只是「這廣告真的為食字而食字呢!」這個程度的印象而已。









